公共建筑室外空間環境藝術
公共建筑的形體與空間是建筑造型藝術中矛盾的兩個方面,它們之間互為依存,不可分割。公共建筑外部形體的藝術形式離不開統一與變化的構圖原則。構圖中應注意“主從關系、對比與協調、均衡與穩定、節奏與韻律”等方面的關系。常用的韻律手法有連續的韻律、漸變的韻律、起伏的韻律、交錯的韻律(巴塞羅那博覽會德國館)等。
公共建筑的技術與經濟問題
建筑空間和體形的構成要以一定的工程技術條件作為手段。建筑的空間要求和建筑技術的發展是相互促進的。選擇技術形式時要滿足功能要求,符合經濟原則。
公共建筑與結構技術
公共建筑常用的三種結構形式:混合結構、框架結構、空間結構。
混合結構
公共建筑常為磚砌墻體、鋼筋混凝土梁板體系,梁板跨度不大,承重墻平面呈矩形網格布置,適用于房間不大、層數不多的建筑(如學校、辦公樓、醫院)。其承重墻要盡量均勻、交圈,上下層對齊,洞口大小有限,墻體高厚比要合理,大房間在上,小房間在下。